駕培機構“證照分離”改革7月1日實行
2021年06月03日,國務院發布《關于深化“證照分離”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(國發〔2021〕7號)》,在全國范圍內推行“證照分離”改革全覆蓋,并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大改革試點力度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持續并全面深化“放管服”的改革指導方針。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,優化市場環境,對事中事后加強監管并創新。
自2021年7月1日起,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的管理,直接取消審批、審批改為備案、實行告知承諾、優化審批服務,同時在自貿區加大改革力度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出以下措施:
1、明確落實監管責任、糾正監管真空和錯誤的管理方法。
2、健全信用管理制度,分領域制定全國統一、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,針對駕培機構、相關人員更加有效的信用監管。如果企業或者相關人員構成違法違規行為,要依法予以處罰。
3、根據行業特殊性完善監管方法,深入探索并推進“互聯網+監管”思路,探索人工智能、大數據和物聯網等精準監管手段,做到精準預警風險隱患。
4、嚴格懲治行業亂象,虛假備案的培訓機構依法處理,情節嚴重的實行行業進入。
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“放管服”改革協調小組負責統籌領導全國“證照分離”改革工作,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,強化責任落實,扎實推進改革,抓好改革實施工作,確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實、企業充分享受改革紅利。